“建议刘书记带头办居住证”
南方都市报  2008/07/24标签:

8月1日起《深圳居住证暂行办法》正式实施。近日,天涯等网站上流传着同样一个帖子“刘玉浦书记月初做客民心桥的时候曾经坦言,自己也是来深建设者,希望刘书记带头办理居住证”。

帖子最早出现在深圳新闻网,网友“徐徐清风”表示,《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》规定,“在深圳市内居住三十日以上、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六十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,应当申办居住证。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的,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,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按照未申报登记人数每人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处以罚款。”该网友认为,刘玉浦书记也是来深建设者,应该办理居住证。

该帖被迅速转载,奥一网友“飞天媚娘”认为,如果在一个观念落后的城市,恐怕没有一个市民敢对领导提出这样的要求,因为大家都习惯了领导的特殊化。而深圳的网友敢于跟书记提这个醒,请书记依法办事,做一个好领导之前,先做一个好市民,这本身就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,也是这个城市在观念上开放包容的一大写照。

“飞天媚娘”称,刘书记办理居住证首先有利于树立良好的政坛风气,作为这个城市的领导,应该带头垂范,遵守这个城市制定出来的规则;二来有利于在城市管理中进行正确的决策:作为一个城市的领导,要经常性地换位思考,体察民情,希望领导们可以经常把自己置于普通市民的角色,去体验一个普通市民的生活;三来有利于树立深圳在全国的形象。如果刘玉浦书记以一名普通的“来深建设者”的身份去办理居住证的话,全国人民对深圳的看法,也将有更深一层的认识。

我的户口在广州,我的行政关系在广州,我也是来深圳打工的。

 

人在深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