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她一起来深圳6年了,我的收入不算高,平均一个月五六千,2004年买了一套房子,是我唯一的资产!
刚来深圳的时候她从不追求物质,可是越再这里时间长,她变化越是厉害,不怕大家笑话,我来深圳6年,鞋子没有贵过100的,衣服只买过3件,平时都是穿工衣,家里大部分活我是一个人包!
她起先在一家公司做文员,一年多后考了导游证便当了导游,是不是做了导游就容易变?
昨天吵了一架,是我平生以来和她第一次吵架,她总笑话我没前途,六年了,在一家公司上班,每个月只挣那么点钱!
我真的很爱她,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,女人怎么可以这样啊?
买房时我借了4万,我们一起供房只有1年,还了借的4万后她就不给我交钱了,我一个人每月要还2000多贷款,水电物业还要500,我还要拿钱家用,每月也就剩不到两千元,回头想想我真是名副其实的房奴啊!本来以为为了一个家,苦点没什么,可是到头来不是这么回事!
她说房产她要一半,否则和我没完!我供了这么久,而且房产证是我的名字!她说不一人一半就让我走着瞧,她认识很多有势力的朋友!
我真的无语了,伤心,难过,气愤!
哎,算我做了六年梦吧,不行房子卖了分她一半,我回老家了,我喜欢深圳,为什么一个人喜欢的东西都要伤害我?
我该怎么办??